2015-01-29 18:08:34|来源:中国广播网|字号:
摘要:近日,珠澳两地政府联手,重申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无预售证楼盘禁止销售,进一步打击炒“楼花”的行为。 |
“横琴的政策利好非常多,建设也越来越完善,大家都看到横琴的潜力,对其预期非常高,还会去投资。”同赢地产总经理邬立强认为,横琴的房价还将上涨,澳门人对横琴投资大势仍将继续,与之相对的,未来的市场也将更加规范化。
业内人士认为,禁炒“楼花”其实是一种规范市场的行为。在他们看来,此前横琴楼盘的成交取得的成绩并不在于楼盘有无预售证,更多是购房者出自于投资角度考虑,看好横琴的政策利好和潜力才选择购买的。
红馆代理事业总经理谢中表示,很多投资客之所以愿意买“楼花”,就是因为“楼花”升值空间大,最终获取的利益要比买取得预售证的楼盘更大,所以在政府重申无预售证楼盘不得销售,也极少有客户会要取消之前的订单。
实际上,炒“楼花”一事在澳门由来已久,但一直规范不严。直到2013年的6月,澳门才出台了《承诺转让在建楼宇的法律制度》(俗称“楼花法”),其中规定了澳门所有“楼花”必须获得土地工务运输局发出的预先许可才能销售,才让澳门的“楼花”纳入了规范,但这一制度并未涉及一水之隔的横琴。
为此,澳门消委会还特地通过报纸及官网发布提示,提醒澳门购房者要留意到珠澳两地法律制度不同。该会还详细介绍了内地关于销售在建楼盘(俗称“楼花”)的条件。对此,谢中表示,楼盘有无预售证,更多是约束开发商,让购房的风险降低,也减少了购房纠纷,能够更好地保障购房者的权益。(杨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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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花”一词最早源自香港,是指尚未竣工的商品房在施工阶段(完工25% 以上)就推向市场销售。预售商品房也称楼花、期楼。如果把开发公司已建成的房屋看成建设完成后的果实,那么开发公司正在建设而未完成的建筑物则可看做这一果实的花。由此进一步引申出买“楼花”、卖“楼花”、炒“楼花”等。一般称卖“楼花”为预售房屋,买“楼花”为预购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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