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澳门10月9日电 (记者 龙土有)澳门特区政府9日分别与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及大西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定代理发钞新合同,新合同由10月16日起生效,为期10年。
澳门特区政府经济财政司司长李伟农代表特区政府,分别与中国银行澳门分行行长李光及大西洋银行董事会副主席区伟时签署新合同。
根据新合同,澳门特区政府维持赋予两家代理银行相等份额的发钞权限,而两家代理银行须遵循规范货币发行制度的法令,为所发行的钞票提供等值法定外汇储备。
大西洋银行1902年在澳门设立分行,随后获授在澳门发行钞票的特权,1995年,澳门政府与大西洋银行更新代理发钞的委托合同,同时与中国银行澳门分行签定首份代理发钞委托合同,自此,两家发钞代理银行平分澳门等额发钞权限。
责编:张青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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