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珠海10月22日电 (邓媛雯 杜达俊)为解决常住珠海市的澳门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问题,珠海市自7月1日起施行常住横琴的澳门居民参加该市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22日,记者从珠海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试点工作开展三个多月以来成效初显,截至目前,常住横琴的澳门居民累计参保人数近300人。
据了解,该试点是珠澳两地推行的医疗保障领域合作项目,在不改变现有政策体系、经办模式的基础上,为澳门居民来横琴学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便利和保障。
常住横琴(含横琴、保税区、洪湾一体化区域)且办理了居住证的澳门居民,可以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筹资由个人和横琴新区财政共担,目前学生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180元/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410元/年,财政补贴均为590元/年。
同时,就业年龄段内未办理居住证,但在横琴购有房产、租用办公用房的澳门居民,可凭房产证、租房合同等材料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其参保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2019社保年度最低缴费为50.64元/月,年缴费为607.68元。澳门居民参保后与珠海市参保人享有同等医疗保险待遇,且不影响其在澳门享受当地的医疗保障待遇。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表示,目前有近300名常住横琴的澳门居民进行了参保,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数为2人;普通门诊统筹签约112人,共21人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实际医疗费用7725.61元,统筹基金支付4659.08元;7人享受住院待遇,发生实际医疗费用75071.68,统筹基金支付55391.39元。
该负责人表示,横琴是澳门同胞居住的集中地,未来数年其居住人数还将大幅增加。下一步,珠海市医保局将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让更多符合条件的澳门居民享受到该政策红利,并将视试点情况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责编:张青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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