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赴港澳商务备案新系统启用 审核时间缩至15日

2017-11-16 09:58:13来源:金羊网 字号:

  金羊网讯 记者张璐瑶,通讯员王璠、张毅涛报道: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城市一体化进程,11月13日,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举办赴港澳商务备案新系统启用仪式暨工作座谈会,征询与会企业代表对粤港澳大湾区出入境政策的意见和建议。来自省、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的领导、部门工作人员,和恒大、立白、方圆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在穗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介绍了广州市赴港澳商务备案新系统,推介了南沙自贸区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入境商务便利政策,并共同研讨粤港澳大湾区出入境商务便利政策可行性建议。

  据了解,为方便广州市各单位通过互联网申请赴港澳从事商务活动的资格报备(首次申请备案、年审、变更项目等),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早在2009年就在广州金盾网推出赴港澳商务备案网上申请系统。系统投入使用以来,共登记备案单位14330家,备案人员40603人,极大地方便了在穗企业及其他单位人员。

  为进一步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区域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广州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于近日升级启用新赴港澳商务备案系统。

  优化升级后的新系统将备案申请审核时间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通过“大数据”应用自动核查税务、社保、居住证等信息;全程实行无纸化操作申请;提供审核进度查询、在线业务咨询和商务报备证自行下载和打印等服务。

  广州市受单位派遣赴港澳商务活动的工作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驾驶往来港澳机动车往返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的内地居民等符合一定条件(详见广州金盾网)即可由申请人所属单位向广州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获得批准后可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一次或多次商务签注(“S”)。

  同时,为促进南沙自贸区建设,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于2016年推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便利措施:

  (一)新成立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注册当年首次办理港澳商务备案可以不受年度纳税额的限制,实施按需报备;

  (二)企事业单位商务备案人员社保缴纳期限,由目前规定的需连续缴满6个月调整为3个月;

  (三)非本市户籍人员办理港澳商务签注,如有本市近3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记录或证明,可免交居住证;

  (四)科技人才可参照企事业单位人员办理港澳商务签,科研机构进行商务备案不受纳税额限制,其科技人才(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按需办理港澳多次商务签注。

责编:邵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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