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首页移动客户端评论资讯财经华人台湾香港城市历史社区视频云南新加坡德国荷兰滚动

海外网>>澳门频道>>首屏新闻列表>> 正文

广东省中山市教体局:澳门籍学生可申请学费津贴

2015-03-25 10:15:00|来源:海外网|字号:

  据中山商报报道,中山商报记者23日从广东省中山市教体局了解到,在中山市就读的澳门学生2014—2015学年的学费津贴工作已经开展。凡在中山市就读全日制普通高中、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高中教育阶段,或幼儿园的学生,只要持有效澳门居民身份证,均可于3月23日至4月3日申请该学年的学费津贴。
  据了解,为了落实《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内容,澳门教育暨青年局从2012年起“先行先试”,首阶段先向就读于珠海、中山全日制普通高中、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高中教育阶段的澳门学生提供学费津贴。2013年起,这项福利进一步覆盖到在读幼儿园大、中、小班的澳门籍幼儿身上。其中,高中阶段(含中职)的最高可获津贴4000澳门元;幼儿阶段可获津贴6000澳门元。符合条件的中山市澳门籍学生可由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已填妥的申请表、监护人身份证明副本、监护人在澳门银行开设的澳门元账户副本以及声明书等。(唐益)

(责编:孙露文)

相关新闻

分享到:

分享到唐人街BBS

学费,津贴,全日制,学生提供,申请材料

猜你喜欢

一周排行 >